計畫介紹
鼓勵技專校院從事實務型研究專案計畫


計畫背景

過去因為高教評鑑及教師升等的需要,導致大專校院競相鼓勵教師爭取國科會計畫並發表學術論文, 反映在本會相關補助統計數據及現行補助機制觀之,較不易凸顯技專校院實務應用之特色。
而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必須與廠商搭配合作,欠缺合適分流管道,對於有實用價值但仍未達商業化程度的研究,未給予適度資源,限縮了實作及可應用性研究範圍。本會肩負國家科研發展及追求研究卓越任務,為改善此現象 應重新檢視學術資源配置,讓不同學研貢獻獲得應有的鼓勵。爰除了從專題計畫下增列實務應用績效等審查項目(長期策略),亦透過規劃與專題計畫有所區隔之專案(短期引導)以實現研究的多元價值。


計畫目的

為提升我國對應用實務研究之重視,破除現有制度的框架使多數技專校院具有實務研發能力之教師,能激發其發揮所長,投入實作性研究主題,以獲得更多機會與資源從事與產業或社會應用等相關之實務研發與研究,同時展現研發成果爰推動本專案,以藉此激發技專校院之能量


申請資格

(一)申請機構:須為本部專題研究計畫之受補助機構且符合教育部「公私立技專校院一覽表」之技專校院。
(二)計畫主持人(含整合型計畫子計畫主持人):須於前款技專校院內任職,符合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且申請時未執行本部計畫者,但執行本專案計畫且原核定執行期間依當年度徵求公告期限者不在此限。
(三)共同主持人資格:符合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者。


研究計畫類型

(一)本計畫視需要得提出個別型或整合型計畫,如為整合型計畫,總主持人須負責團隊研究計畫之規劃、協調、研究進度及成果之掌握,並須同時主持一件子計畫。
(二)每一整合型計畫必須有三件以上之子計畫通過才能成立。子計畫主持人須個別申請上傳相關申請文件。


補助規模

每件子計畫或個別型計畫每年核定金額以不超過新臺幣80萬元為原則。


徵件期程及相關連結

112年11月10日至113年1月8日(已截止)